经营主体年报是企业经营中的一项关键任务,关乎企业的正常运营与信誉维护。在此特别提醒大家,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还未完成年报的企业务必抓紧时间,以免因逾期未报而产生不良影响。
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年报,我们为大家准备了2024年度年报指南,涵盖报送方式和问题解答,助您轻松应对。赶紧收藏,别错过哦!
一、报送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由清远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
(二)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4年度报告。
(三)个体工商户可以提交纸质年度报告的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答: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2024年度年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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