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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新”在哪儿?税务总局为您权威解答

浏览次数:8917 发布时间:2021-09-23
今年10月申报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准备哪些资料?
研发支出辅助账新样式适用哪些企业?
其他相关费用计算有哪些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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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新举措”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阳民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我们梳理了相关问答,快来一起看看吧。

 

访谈现场

 

  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我们单位今年前三季度发生了研发费用,是不是在第3季度预缴时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果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享受,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答:28号公告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因此,你单位可以在10月预缴申报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今年10月份申报期时,可以按多少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制造业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时,就可按100%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2021年10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对哪个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答:按月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9月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季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3季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4.我们公司第三季度还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出现亏损,还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吗?

 

答: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将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在计算实际利润额前减除,减除后的余额为当期盈利额或亏损额,因此无论盈利企业还是亏损企业均可以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5.我单位打算在今年10月申报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准备哪些资料?

  

  答:企业享受此项优惠实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真实发生是享受优惠的前提,自行判别是享受优惠的基本方法,申报享受是纳税人享受优惠的路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是后续管理要求。

  

  今年10月份,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按税收政策规定在预缴申报表中直接填写前三季度的加计扣除金额,准备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留存备查。

 

  二、关于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1.28号公告发布了新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哪些企业可以使用新发布的样式?

 

答:28号公告发布的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未设置条件,所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均可以结合自身财务核算情况,选择使用。

 

2.原来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还可以用吗?

 

  答: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定位是为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一个参照使用的样本,不强制执行。因此,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发布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纳税人既可以选择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继续选择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需要说明,企业继续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可以参考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公式等进行相应调整。

 

3.我们想自己设计辅助账样式,可以吗?

 

  答:可以的。但为保证企业准确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数据项相匹配,企业自行设计的辅助账样式应至少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4.企业在今年10月征期预缴申报时,可以适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吗?

 

  答:按照28号公告的规定,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因此企业在今年10月征期预缴申报时,可以选择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归集研发费用。

 

5.从哪里可以下载新版研发加计扣除辅助账模板?

  

  答: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最新文件”栏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点击附件中的链接即可下载。

 

  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  

 

1.能举例说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调整后如何计算吗?

  

  答:28号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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