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省、市等各级领导机关已出台多项政策,在疫情期间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加强防疫防治技术研究以及推广,共同抗击疫情。接下来为大家总结一下目前各级政府已出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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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
■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居民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已开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分系统的省(市),一律实行“无纸化”认定登记流程,在线提交并审核技术合同文本,全流程网上办理。
2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
■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互联网手段合理安排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主动公开认定批次,倡导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3
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
■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时开放运行,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利用信息服务平台,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4
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企业
■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统计和监测疫情对各类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精准支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5
组织推荐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调研和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在服务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推荐和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向科技部及相关机构建议推荐。
0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放援企稳岗补贴
■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
2
加大技改资金支持
■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疫情防控急需重点调拨物资产能或转产上述物资的,对其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额加大奖励力度。
3
加强金融纾困
■ 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开通中小企业疫情应对金融服务专区和绿色服务通道,统筹省级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依托平台为贷款企业提供贴息和风险补偿服务。
4
支持企业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
■ 融资租赁公司要调整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酌情减免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利息,免收租金罚息。
5
优化企业小额贷款服务
■ 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批准,融资杠杆率可放宽至净资产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
■ 鼓励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延期或展期贷款1—3个月、免除1—3个月罚息和增加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
0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 实施科技惠企行动 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1
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设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专题,围绕重病肺炎临床救治、院感综合防治技术、病毒溯源与流行病学、致病机理、疫苗开发和生产、药物研发等方向,采用定向组织、揭榜制等方式,分批次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获得立项项目经费可先行下达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实行包干使用,对科研经费开支科目比例不做要求。
■部省联动积极参与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科研联合攻关;省市联动围绕公共卫生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与应急防控等领域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等部署重点科研任务,省、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不少于5亿元。
■优先支持在应对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申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2
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省科技创新券2020年预算额度比上年增加一倍,进一步优化、简化流程,依托第三方平台“华转网”实现全程线上操作、即兑即付。
■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区由30%提高到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35%提高到45%。
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的创新券服务机构,优先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星创天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创新创业者减免租金。对疫情期间做出重要贡献的孵化载体,在全省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中予以评优支持,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
■对抗击疫情作用突出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
强化疫情防控科技合作和人才支撑
■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在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给予资助,并发放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优粤卡”。
■面向国家、广东省及其各地级以上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为实际控制人、股东或主要研发人员的在粤注册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配合省人才办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提供免抵押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提供利率优惠,贷款期限最长10年,相关申请资料和手续从简从快,并减免贷款涉及的相关评估、登记费用。
4
改进和优化科技管理服务
■省实验室、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围绕应对疫情防控自主设立的应急科研项目,择优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便利化原则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确需纸质材料的可待疫情结束后补交。
5
激励广大科研工作者树立崇高的科研价值导向
■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员,优先推荐参评省科学技术奖和省人才荣誉称号。
■对参与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广东省友谊奖。
■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应用效果满两年以上、课题须结题验收等限制,优先推荐参评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同省科协等部门对疫情防控中产生的优秀科技成果,择优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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